总溶解固体含量的测定——重量法
GB/T 14415-2007
本方法适用于循环冷却水和天然水中总溶解固体含量的测定。
1.原理
水样经过滤后取样,在规定的温度下恒温烘干后,所得固体残渣为总溶解固体。
2.仪器
2.1 慢速定量滤纸或四号玻璃砂芯漏斗。
2.2 其余仪器、设备与总固体测定相同。
3.分析步骤
吸取用慢速滤纸过滤后的水样100mL,移入于105±5℃下已恒重的蒸发皿中,
置于水浴上蒸至干涸。然后移入105±5℃的干燥箱内烘干至恒重。
4. 分析结果的计算
水样总溶解固体含量X(毫克/升),按下式计算:
式中:W0——净蒸发皿的重量,克;
W1——蒸发皿与残渣的重量,克;
VW——水样体积,亳升。
5.允许差
总溶解固体含量在200~300 mg/L 时,平行测定两结果之差,不大于10mg/L。
6. 结果表示
取平行测定两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水样的总溶解固体含量。